環保署公告「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
提供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
發布日期:2019.05.08
為減少一次用塑膠吸管之使用,環保署於108年5月8日公告「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規定自108年7月1日起政府部門、學校、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、連鎖速食店等4類對象,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,但取得「生物可分解塑膠」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,不在管制範圍。違反者第一次勸導,第二次起處新臺幣1,200~6,000元罰款。
減塑是國際趨勢,第四屆聯合國環境大會中,共170個與會國誓言在西元2030年前大幅削減免洗塑膠製品;歐盟亦將於西元2021年禁用包含吸管在內已有適合替代品的一次用塑膠產品。環保署為引導民眾改變習慣,優先從「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」的內用環境開始管制,逐步引導民眾及業者適應,預計本公告管制實施後,每年可減少約1億支塑膠吸管使用量。
環保署說明,本次公告如消費者於購買餐飲時表示欲採外帶方式,而限制使用對象亦已以外帶形式提供吸管,消費者因故又改於現場內食用,則不能歸究於業者,不會進行處分。另針對外帶部分,將同步以輔導方式鼓勵業者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。環保署呼籲業者響應一次用塑膠吸管減量政策,除內用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,外帶亦不主動提供吸管,並鼓勵民眾飲料直接就口喝或自備可重複使用的吸管,用實際行動減少一次用塑膠吸管使用。
公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,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(https://enews.epa.gov.tw/enews/fact_index.asp),或於公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(https://oaout.epa.gov.tw/law/)「法規命令區」網頁,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站(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),歡迎各界瀏覽參閱。
環保集點招募新血 春節綠點瘋狂送
提供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
發布日期:2019.02.01
長期支持環保集點的朋友們有福了!當他們的朋友福更大。環保署於春節期間推出「招財進寶迎豬年 舊人迎新送綠點」活動,自即日起至2月19日止,只要既有會員推薦新會員加入,新會員於APP或網站裡面的簡易問卷中填入既有會員帳戶,於活動結束後新會員可獲得註冊禮3,000綠點(限1次),既有會員可獲得推薦禮1,000綠點(不限次數),推薦越多就領得越多,並有900多項產品、60多種綠色服務等你來換!
環保署表示,環保集點一直以來鼓勵民眾力行綠色生活與消費,除了這次招募新會員以外,原來的集點好康還包括在冷颼颼的冬季(107年12月1日至108年2月28日)搭乘大眾運輸天天享有2倍綠點加碼送。另外,希望民眾過年除舊布新購買電器、日用品及食品,優先選擇環保標章及碳足跡標籤產品,週休二日還送10倍綠點喔!
新會員加入後就能成為既有會員,也能享有推薦越多領得越多的好康。環保署歡迎大家踴躍下載環保集點APP加入會員,並歸戶電子票證或會員卡,不僅可以響應綠色生活,還可以享受更多實質回饋。環保集點相關活動內容,請上環保集點網站(https://www.greenpoint.org.tw/)查閱詳情,或撥打環保集點客服專線(02)26519502洽詢。
防非洲豬瘟如何處理廚餘 環署確定短中長期計畫
提供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
發布日期:2019.01.16
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發生,環保署於昨(15)日邀集各地方環保局召開研商會議,盤點廚餘產生量、去化及處理量能,並規劃短、中及長期廚餘去化分階段計畫。會中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宜蘭縣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屏東縣及新竹市等12縣市,將對轄內養豬場具有廚餘高溫蒸煮設備,但尚未取得檢核之養豬場,函請農委會同意展期!在此期間該署責成縣市環保局務必確認有蒸煮能力的業者再行檢核,並請地方環保單位配合農政單位加強巡查,如未具蒸煮設備則應轉請農政單位輔導改由飼料飼養。
環保署規劃強化短中長期厨餘處理量能,短期將優先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廚餘破碎脫水等緊急處理設備,各縣市提出破碎脫水、打漿設施及快速發酵處理模組,所需經費合計新臺幣4億5,000萬元,已請各縣市儘速提送申請。中期強化公有區域堆肥埸處理能量、輔導公有污水處理廠厭氧消化設施協助去化廚餘,及輔導民間大型事業自設快速發酵設備等。長期政策上,廚餘去化規劃將朝向以生質能源,目前臺中市已於107年10月完成第一階段工程(每日處理量能80公噸)、桃園市預計於110年7月完工,另臺南市、宜蘭縣、臺北市及高雄市等4縣市刻正規劃中,完工後預計每日可處理家戶廚餘800公噸。
環保署最後強調,防堵疫情發生,需全民及各單位共同努力,環保署請地方環保單位配合:(一)若轄內原使用廚餘養豬改為飼料者,請轉知產源縣市提早因應,並掌握流向。(二)請地方政府與轄內民間堆肥廠合作。(三)大於1公噸之產源,請其輔導自行設置處理設施。(四)年節將近,請加強宣導民眾惜食、廚餘瀝水減量之觀念,並事先擬定年節應變計畫。(五)若規劃進焚化廠處理者,將補助作業所需堆高機之經費。(六)短期請各縣市立即提報脫水、破碎設施及模組式高效堆肥所需購置經費;中長期將輔導公有污水處理廠厭氧消化設施能協助去化廚餘,及補助設置區域堆肥場、及生質能源廠。